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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判定的法律基础与实务要点
在医疗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医疗责任的判定居于关键地位。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确立的原则,在诊疗过程中患者若遭受损害,且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过失的,应由该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在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中,裁判机关通常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并综合考量医学专业准则进行裁判。
判定医疗责任需同时具备三个要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的行为;患者确实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违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这三个要素相互关联,共同构成医疗责任判定的基础要件。
医疗责任的具体判定准则
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责任的判定主要参照以下准则:
一是违反法定义务准则。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履行法定的职责,包括详细问诊、充分告知、规范诊疗等义务。例如,深圳某知名医院曾因未充分说明治疗风险导致患者产生并发症,最终被判定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违反专业准则。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医学专业规范,包括标准诊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若医务人员的操作明显偏离同行在相同情况下应遵循的专业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失。
三是违反合理注意准则。医务人员在诊疗全过程中应保持与其专业能力相匹配的合理注意程度。这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及护理等各环节均需保持专业审慎态度。
医疗责任判定的举证要求
在医疗争议诉讼中,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分配具有关键意义。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需对自身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医疗损害责任争议中,患者需证明诊疗关系及损害结果的存在,而医疗机构则需就其诊疗行为无过失,以及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重要证据材料包括:病历文档、诊疗记录、医嘱单据、检验结果、影像资料等医疗文书;医疗费用凭证、收入损失证明等损害赔偿证据;必要时还需进行专业医疗损害鉴定。在深圳司法实践中,法院特别关注病历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任何对病历的不当修改都可能成为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的重要依据。
深圳地区医疗争议处理特色
作为医疗资源丰富的现代化都市,深圳在处理医疗争议方面展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专业审判水平较高。深圳各级法院均设有专门审理医疗争议的合议庭,法官在此类案件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深圳医疗争议调解机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量纠纷在诉讼前即获得有效化解。
二是鉴定程序规范严谨。深圳地区建立了完善的医疗损害鉴定体系,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鉴定结论在案件审理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法院仍会结合具体案情作出独立裁判。
三是赔偿标准明确统一。在计算医疗损害赔偿时,深圳地区严格遵循省级司法机关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与裁判标准的一致性。
维权建议与重要提示
对于可能涉及医疗责任的患者及家属,建议关注以下事项:
首先,注重证据保全。发生医疗争议后,应立即要求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包括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医嘱文件、检验结果及手术记录等。同时妥善保存医疗费用单据、交通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
其次,审慎选择维权方式。可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或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申请专业调解机构介入。若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争议,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
再次,重视专业鉴定作用。在诉讼过程中,医疗损害鉴定往往对案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准备鉴定材料,并全程参与鉴定过程。
此外,关注诉讼时效规定。医疗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患者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法定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利。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是否构成医疗责任需要专业判断。建议相关当事人在遇到医疗争议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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