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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病历保全的关键作用与操作指引
在处理医疗争议时,病历资料作为核心证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据国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患者依法享有查阅并复制门诊记录、住院病历、体温单、化验单等相关诊疗文件的权利。若医患之间产生争议,第一时间对病历实施封存,能够有效避免资料被修改、损毁或伪造,从而维护证据的原始状态与可信度。
尽管深圳的医疗机构大多设有病历管理规范,但在执行层面仍有待完善。从专业法律实务角度出发,我们建议患者若对诊疗过程存疑,应尽快启动病历封存流程。这不仅属于患者的合法权利,也是后续依法维权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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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封存的具体操作流程
1. **提交书面申请**
患者或其代理人应向医院医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封存申请,明确列出需封存的内容,例如门诊病历、影像报告、护理记录等各类诊疗材料。为保留提交痕迹,建议使用挂号信或电子邮件等可追踪的方式。
2. **共同核对与登记**
医患双方需同时在场,逐项清点并记录待封存病历。患者方应认真检查病历是否连续、完整,尤其关注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医嘱等关键内容是否存在遗漏或涂改痕迹。
3. **封装与签章**
清点完毕后,将所有材料装入专用档案袋或档案箱,粘贴封条并注明日期,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为增强证据效力,建议对封存全程录音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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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封存的特别提醒
伴随深圳医疗信息化的普及,电子病历已逐渐成为主要记录方式。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电子病历与纸质版本具备同等法律地位。在封存电子病历时,需关注以下环节:
- 要求医院提供完整打印版并加盖公章,同时对原始存储设备(如服务器备份、光盘等)一并封存;
- 核实电子病历的生成时间、修改日志等系统记录是否齐全;
- 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以验证其完整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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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据收集的核心内容
完成病历封存后,应有条理地开展证据收集工作,重点围绕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展开,具体包括:
- 确认医患关系的凭证,如挂号单据、缴费记录、住院证明等;
- 整理诊疗全程的书面材料,特别是知情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等关键文书;
- 对影像资料、病理样本等不易保存的证据,及时申请司法保全;
- 对相关医疗场所及设备进行拍照、录像,作为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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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证据收集中扮演的角色
专业医疗律师可在以下环节提供支持:
- 指导当事人依法完成取证,避免程序瑕疵影响证据效力;
- 借助律师调查令等合法途径,获取患者难以自行调取的证据;
- 安排司法鉴定,评估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
- 邀请医学专家审阅病历,识别诊疗环节中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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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纠纷处理政策的特别说明
作为改革先行区,深圳在医患争议处理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本市设有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为双方提供专业协调服务。该机构有权依程序调取相关证据。此外,深圳市卫健委推出的“医患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支持病历在线提交与鉴定,显著提升了处理效率。
建议患者在诉讼前优先尝试该平台的调解程序。调解阶段形成的记录与材料,可在后续法律程序中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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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证据保全的时效性
必须注意的是,证据保全具有较强的时间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如证据可能灭失或未来难以获取,当事人可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保全。
在医疗争议中,诸如输液器械、手术用品等实物证据如未及时固定,极易被处理;相关医务人员也可能岗位变动。因此,一旦怀疑发生医疗问题,应尽快咨询律师并启动证据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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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病历封存与证据收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基础步骤,直接影响维权结果。作为专注深圳地区医疗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我们呼吁患者在面对争议时保持镇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及时保全病历并系统整理证据,必要时尽早寻求法律协助。唯有确保证据真实完整,才能在协商或诉讼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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